三、以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统筹四支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选任机制,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着力深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进一步破解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难点,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多种选拔任用方式并举,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范围、规模,进一步改进完善干部选任机制,探索多样有效的选拔方式。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研判,真正做到“不唯分、不唯票”。坚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与选拔年轻干部相结合,切实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深化培养锻炼机制改革,打破轮岗交流壁垒,出台干部交流办法,明确干部交流的硬杠杠,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鼓励和支持司局之间、直属单位之间,以及司局、直属单位与地方之间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坚持把选派干部驻外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深入实施机关干部能力提升计划,深化考核评价机制改革。研究制定符合直属机关工作实际的考核办法,修改年度考核测评指标,为每位领导干部建立平时考核档案。用好考核结果,树立正确的实绩导向。深化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从严管理干部。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有效方法,运用好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等手段。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一把手”监督。加强对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干部选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建立机关司局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加强借调人员管理,控制借调人员规模。
四、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着力推进直属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自主权,充分激发直属事业单位活力为目标,统筹谋划,稳步实施。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按照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要求建立规范科学、充满活力、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人事制度。全面落实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机制。研究出台关于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点是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制度;创新教学科研组织模式,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积极探索逐步完善人员退出机制;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推进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构建国家层面教育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为目标,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深化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改革岗位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行职员制,规范收入分配管理,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配合政府职能转变,更多地发挥直属单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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