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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办法(2)

2013-12-02 17:26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二)艺术专项测试

  我校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本校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艺术专项测试。测试项目和内容如下:

  声乐:自备作品一个;练声;视唱(简谱、五线谱任选),自带钢琴伴奏(在北京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音乐)。

  舞蹈:自备作品一个;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技巧展示、模仿),自备伴奏音乐。

  民乐:自备作品一个;视奏(五线谱、简谱任选);基本练习。

  管弦、打击乐:自备作品一个;视奏(五线谱);基本练习。

  键盘:自备作品一个;视奏(五线谱);基本练习。

  表演主持:自备朗诵两个(不同风格),或话剧、京剧、曲艺;综合性命题主持;现场提问及配合表演。

  测试工作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建队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四、录取

  1.对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实行签约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考生不同程度的降分优惠,具体降分幅度以书面通知为准。我校将于2014年4月中旬向拟签约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协议书》,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将“报考回执”邮寄回我校。若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未收到考生回执,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2.艺术特长生进校后,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接受学校有关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的管理。

  3.若教育部2014年的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工作由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办公室负责。

  咨询电话:027-87556584,027-87542596

  传 真: 027-87556584

  电子邮箱: yishutuan@mail.hust.edu.cn

  六、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并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

  2.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艺术特长生的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投诉进行调查,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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