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称“不是歧视”
针对笔者“限定非985、211高校毕业生是否为就业歧视”的疑问,重庆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这“肯定不是歧视”。
该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理由有三:一是从总量上来讲,全年重庆市两万多个岗位中真正要求985、211院校的仅1500个左右;二是解决就业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目的和作用是选拔人才,所以允许面向应届毕业生部分的进行考核招聘;三是招聘是分阶段的,现在更多的是应单位的发展需要进行招聘,其后会发布面向普通高校的招聘通知。
“比如说,我们主城以外的其他地方,根本就没有985、211这道门槛,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本科就行,甚至专科,而且这些简章全都是针对应届生的。”该工作人员解释称,“不存在就业歧视,只是有计划分批次地来进行招聘。”
重庆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这“不完全算是”一种歧视。“如果是因为生来具有而无法改变的东西,比如性别、种族等,并以此来进行限制的话,那就是就业歧视。”
但是,熊丙奇对此的态度相当明确:“把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定位为高素质的人才,那就是一种歧视。”
他认为,这会助长现在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名校情结,会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实际上,很多用人单位还是用这种非常简单的方式,利用985、211这种概念来选拔人才。”熊丙奇分析,此间理由有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减少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二是考虑到985、211院校毕业的部分学生专业素质不错,某些用人单位便以此为理由,进行限定性招聘。
熊丙奇认为,不能简单地以学校身份作为一项标准来判断一个人的能力。“不管是从科学的人力资源观念来看,还是从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来看,都不应该这样做。”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对有关部门的这种做法表示理解。但他认为,这样的做法确实有就业歧视之嫌:“机会平等是最简单的判断标准,不能一开始从条件上就被淘汰了,根本没有机会竞争”。
对此,重庆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能在宏观上加强引导,在简章审核的时候,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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