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及资格审查
学校将委派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学校将根据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及寄送的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录取办法
1.面试及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须与我校签订《武汉大学2014年学科竞赛获奖学生选拔计划意向书》,并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科竞赛获奖)。
2.获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须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向我校反馈高考成绩及志愿。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志愿填报合理,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以下要求者,我校予以录取到获奖学科相关专业学习。
4.获奖学科相关专业为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和国际软件学院2014年所有招生专业。
5.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查实时间取消面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7.自主选拔录取的其他政策以《武汉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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