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文科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和艺术特长复试,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4、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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