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请考生随身携带2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办准考证,一张贴于测试表正面;
2、现场报名时请考生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
3、现场报名时请考生随身携带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原件,否则将不能报名;
4、文化课考试(语文、英语、数学)请自带文具。
5、国家队或健将级以上运动员如参加比赛和我校测试时间冲突,可申请单独调整考试时间,但需要在2013年12月20日之前向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6、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需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7、学校有权利要求部分项目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不合格者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并不予考虑录取。
十二、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十三、咨询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889(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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