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督机制
(一)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二)我校纪检监察委员会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
(三)根据主管部门工作政策要求,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以示公平。
五、认定与录取
(一)对于测试成绩非常优异的考生,我校将寄发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资格认定书。
(二)经我校测试认定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与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书生效。
(三)经我校测试认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教育部相关规定者,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六、联系方式
邮编:100029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体育部
电话:010-64286609 64286434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
招生办公室
体育教学部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自于互联网,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站长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