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个别逾期未体检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督促其进行体检后再给予填报志愿;各区(县)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个别逾期未体检考生的体检。
6.各区(县)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便于考生(家长)于五月中旬填报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
7.各区(县)招生体检站应填写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一式两份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表》,同时将考生体检信息输入计算机招生体检数据库,为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做好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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