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实现资助政策全覆盖。
促进教育公平,要提高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能上学,不失学。2007年,国务院出台《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我国逐步建立起全新的、完整的、立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是学前教育方面,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从2011年秋季开始,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二是义务教育方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除所有学生的学杂费,为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三是普通高中方面,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安排资金设立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覆盖20%的学生。
四是中等职业教育方面,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职之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的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占在校生总数的91.5%,这是我国继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之后的第二项免学费政策。同时,对中职二二年纪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目前还有12个省份对所有种植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五是高等教育方面,形成了奖、贷、助、补、减和勤工俭学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本专科生每年5万名,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三千元,覆盖20%的学生。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高效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2012年起,在中西部地区还启动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为他们提供一次性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博士生1万名,硕士生每生每年两万元,博士生每人每年3万元,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要执行新的国家研究生助学金政策,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一万两千元,硕士研究生助学标准为每升每年6000元。综合以上2012年,全国资助学生数从2006年的2700万增加到8400万,国家资助金额从200亿元增加到1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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