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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高校“无章办学” 内部博弈章程出台难

2013-09-12 10:44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6所部属高校制定的大学章程草案。这是去年《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后,首批提请教育部核准并公示的高校章程草案。
  高校章程被赋予高校“宪法”的地位。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教育主管部门一直要求高校制定章程,对依法自主办学、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等具有积极意义。
  截至目前,除了2013年提请核准章程的6所,全国1600多所公办高校,制定章程的仅有几十所。又由于在制定章程时,《暂行办法》未出台,没有具体标准,有的章程并不符合现代大学制度要求。
  即使是近期公示的6所高校章程,反馈结果也褒贬不一。有专家认为形式意义可能更大;另有专家称其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向前走的一小步”。
  2007年启动,11次大修,2012年定稿。
  这是东南大学章程草案,历经的“磨难”。

  “第十一稿与第一稿有天壤之别。”仲伟俊形容6年的艰辛。仲是东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也是该校章程制定小组的召集人。
  2012年,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全面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有专家解释,教育部希望更多高校制定合规的大学章程。
  直至8月12日,只有东南大学和其他5所部属高校的草案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检阅”。
  对于这6部提请教育部核准的章程,不少教育界人士认为,其大同小异,核心问题没有突破,未担起“高校去行政化”的使命。
  章程现状
  千余高校“无章办学”

  华中师范大学是6所提交章程草案的高校之一。该校教授范先佐认为,无章办学甚至会让学校吃官司。
  他举例说,今年年初,重庆工商大学老师集体反对学校的工资改革及绩效考核方案(审议稿)。该方案被指对一线教职工存严重歧视,而更倾向行政人员。“如果有大学章程,学校就不能随意出台损害教师利益的方案。”
  要求高校建设章程的内容,最早见于上世纪90年代颁布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2006年6月,教育部开始动员,当时在吉林大学召开“直属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做了明确要求。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都启动章程制定工作。
  但截至2011年,国内1600余所公立高等学校,只有26所高校制定了章程。
  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胥青山说,少数制定出的章程,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章程。因为这些章程并没理清高校内部职能。
  2012年,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所有公立高校都要建立章程,部属高校将草案提请教育部核准;地方高校则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曾对媒体表示,《办法》主要是解决公办高校多数还没有章程,或已有章程不符合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问题。
  同时,教育部还选了26所部属高校,进行试点,希望其能成为章程建制的示范。
  今年7月,26所试点高校中只有6所,向教育部提交了章程草案,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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