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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须知(3)

2013-06-22 05:27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本科文化控制线、本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专科文化控制线分、专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四)降分录取。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批。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本科文化控制线、本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专科文化控制线、专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四)降分录取。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择优录取。

  四、高职单招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批,按文化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艺术设计传媒类、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和医药卫生类等11个类别组织录取。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全部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本科批设3个院校专业平行志愿。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10个(01、02、03、……10)、征求志愿设10个,均为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志愿。

  (三)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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