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
2013-06-06 13:38
来源:【郑州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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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2013年我院专科招生计划为3680人,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学院下设六个二级学院:财经学院、人文学院、康复与护理学院、工程学院、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金融与证券、会计、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文秘、主持与播音、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律事务、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加工、室内装饰设计、应用英语、应用泰国语、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医疗美容技术、医学营养、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经济管理、商务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航空服务等48个专业。
十、招生录取规则:
(一)我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二)我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三)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我院按照考生实际考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四)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五)由于各种原因,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院的,我院概不录取。
(六)新生入校后,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毕业证书颁发:
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为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奖助学金: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人均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人均6000元/年)。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人均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人均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500元/年,二等奖2500元/年)。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四人间)。
十四、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我院愿承担相关责任。
学院院长:张云钢
招生电话:0871-68314770,66217746,68615800,68615811
传 真:0871 -66217745,68615668
网 址:www.ynjgy .com
电子信箱:jg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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