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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5-27 18:20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安徽农业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性质: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共建高校

  五、办学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本科专业列入安徽省和其他部分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享有的各种加分优惠、能力和特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2B以上,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根据线上生源情况和各省份有关提档比例要求,我校确定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4、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部分专业对单科成绩有限定。

  (1)报考英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报考林学(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且口语成绩优良。

  (2)报考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数学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

  5、英语、对外汉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6、按类招生的学生将在学习中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所含专业。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8、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9、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鼓励考生A志愿报考,对A志愿报考我校进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5分及其以上,尽可能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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