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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3)

2013-05-23 12:0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六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学校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普通文理本科专业按4400元/年·人,设计学类专业按7000元/年·人的标准预收,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按4000元/年·人的标准预收。浙江省内考生录取到农学、林学、林学(森林保护学)、茶学、园艺、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十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的免收学费,外省考生录取到上述十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的按4000元/年·人的标准预收。学年末按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有关奖励规定如下:

  1.高考成绩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500名、前1500名、前3000名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相应奖励8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理科一批新生第1名,奖励5000元/人;第2-3名,奖励3000元/人。

  2.高考成绩列浙江理科二批前50名、前100名、前150名报考我校农科专业的进档考生,相应奖励2万元/人、1.5万元/人、1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文科二批新生第1-2名,奖励5000元/人;第3-5名,奖励3000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理科二批新生(含二批提前录取)第1-5名,奖励5000元/人,第6-15名,奖励3000元/人。

  综合分列学校浙江省设计学类二批文科新生第1-5名,奖励3000元/人;综合分列学校浙江省设计学类二批理科新生第1-2名,奖励3000元/人。

  3.省外文理科二批平行志愿(院校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学校的考生,其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文理科重点批分数线20分(含)以上的,奖励5000元/人。

  4.经学校确认,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的,奖励3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元/人。

  以上新生奖学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以上(含)发放规定的,按奖励金额高的发放。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林业英才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和育才助学金等近20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招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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