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教育部公布《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中明确提出,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
教育部同步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高考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方案。同时,四川要制定高考防震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芦山地震灾区考生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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