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校资讯 >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5-22 21:21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二)学校代码:13291 浙江省代码:0125

  (三)学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七)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学校简介: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举办的独立学院,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南湖之畔——浙江省嘉兴市。学院依托母体嘉兴学院办学,按照“独立办学、资源共享、规范运行”办学原则,充分共享母体办学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办学优势。学院实行“按大类招生,一年后专业分流”的招生和教学管理模式,加大了学生专业自主选择权。学院秉承“方正为人、勤慎治学”的校训精神,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为学生健康成长搭建平台,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接受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生计划

  2013年学校面向浙江、北京、辽宁、湖南、湖北、广西、广东、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安徽、江苏、上海、福建、江西、山西、贵州、河北、河南、山东、四川、重庆、青海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201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网站查询,或向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四、学历证书

  学生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士学位。

  五、录取规则

  (一)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按满分150分制计算,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

  2、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90分(含)以上。

  (二)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录取具体方式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类)志愿与第一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类)志愿与第二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类)志愿与第三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类)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

  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五)除英语、日语、法学、秘书学、汉语言文学和临床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如下: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