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2013-05-22 21:14
来源:【郑州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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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三校生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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