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查询“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网”。
第五章 奖励、奖学、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各类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奖励、奖学、助学措施的详细情况请查询“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相关信息及时在“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网”上公布,录取结果提供网上查询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兴湾大道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330004;咨询电话:0791-87119528、87119529;网址:http://ww.jxutcm.edu.cn.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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