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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3)

2013-05-22 17:0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四人间:3500元/学年;六人间:22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市场营销、英语、电子商务、传播学20000元/学年;机械电子工程、财务管理、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22000元/学年;财务管理(ACCA方向)、通信工程(校企合作)28000元/学年;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320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中日国际合作项目)、物联网工程(中美联合培养)、机械电子工程(法国工程师课程交流项目)350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1227811 61227578

  咨询传真:010-61227318

  办公地址:北京大兴区狼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综合办公楼一层

  通讯地址:北京大兴区狼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就业处(收)

  邮  编:102613

  学院网址:www.ccbupt.cn

  招生网址:zhaoban.ccbupt.cn

  电子邮件:zhaoban@ccbupt.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就业处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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