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是陕西省“十二五”期间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入选院校。学校设有14个学院和3个直属部、系。目前,拥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56个二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含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56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名牌专业,2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有6个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1个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5个陕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其中,理工、文史类全部本科专业在陕西省本科一批次招生,理工类部分本科专业在山东、河南等10余个省份本科一批次招生。
国家代码:10705
校本部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新校区地址:西安市户县西安沣京工业园 邮编:710300
一、录取要求
限于学校现有教学条件,除俄语专业可招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要求身体状况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二、录取规则
1.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对满足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原则上为“分数优先”;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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