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专业:
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语文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综合文科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数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初等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计算机、软件工程、软件技术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二、三及平行志愿考生。
⑴文史、理工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⑵体育类专业:男生1.70米、女生1.60米以上,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⑶艺术类专业:我院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湖南、湖北、江西、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福建、广西、辽宁、黑龙江)只承认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美术类、山西省、贵州省)使用该省联考成绩。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中兴西大路57号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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