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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3年江苏省外招生章程

2013-05-20 15:14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一、学校全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校 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二、层 次:本科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习年限:四年

  六、招生计划: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120%以内。

  3、认可各有关省、市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对符合省级招委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4、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6、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九、学费标准:

  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的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即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生/学年),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结算。

  2、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十、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方式:

  十二、其他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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