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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

2013-05-20 12:5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照省物价部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剩余学费。

  3.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一、二、三等),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可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在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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