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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4)

2013-05-17 17:31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纪委审计监察室

  联系人:袁老师

  监督电话:0756-3622718

  传真:0756-3622718

  电子邮箱:jianchashi@zhbit.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6-3622966

  传真:0756-3622558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zhbit.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于2013年3月21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授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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