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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5)

2013-05-17 15:01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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