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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5-11 11:4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院校国标码:10650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

  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sb.sisu.edu.cn 招办电话:023-65385206

  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四川外语学院,2013年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无任何分校。

  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教育。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我校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含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四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

  第五条 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

  第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并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指定招生计划公布专刊的公布数据为准。

  第七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我校按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缺额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和葡萄牙语专业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在重庆、四川、陕西、河北、贵州、辽宁、青海、黑龙江、山西、山东、安徽、河南、福建等13省份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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