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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3-05-11 11:43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二十一条 由于江苏省实行高考改革,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以上,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篮球项目);

  (三)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单科)二等奖以上;

  (四)参加北大、清华艺术冬令营获二级证书以上的艺术特长生。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其余各专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注意男女生比例的合理结构。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相关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国防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五条 2013年面向重庆市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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