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校资讯 >

河南中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3)

2013-05-11 11:12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学校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在计划数的110%以内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退档原则:

  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往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不报到者。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