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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3-05-08 15:46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7.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

  (1)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2)广播电视编导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高考文化课应达到二本线90%,按照省考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陕西省按照省考专业课择优录取,省外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 × 50% + 高考文化课成绩 × 50%)。

  8.自主选拔、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及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部分省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安排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并取得合格。

  9.2013年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分相同的,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10.调档分数线及调档比例:以各省重点批次投档线为准,调档比例不超过1:1.2。

  分省计划原则和办法:

  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差异、生源数量质量、考生认可度、教育发展水平、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充分参考近年分省计划,在保证连续性的前提下适当倾斜中西部地区,参照6000人本科事业规模计划进行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分析,制定2013年分省来源计划。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收费标准:

  1.理工类、体育类、外语类专业4950元/人·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人·年,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9900元/人·年,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11000元/人·年。

  2.住宿费:1200元/人·年。

  学历与学位授予: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长安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安大学学位证书。

  奖、助学金与困难新生资助办法:

  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奖学金外,学校还设立多种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百余项,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可依据银行规定程序申请学费、生活贷款;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扶助经济困难学生。

  录取批次:一本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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