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13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中央戏剧学院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是中国戏剧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是中国高等戏剧教育联盟和亚洲戏剧教育研究中心总部所在地,是世界戏剧院校联盟国际大学生戏剧节活动基地,是世界著名艺术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的历史可以溯源至1938年4月10日成立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至今已经有70多年的历史,其间历经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华北大学第三部,后又有南京国立戏剧专科学校并入。1949年12月,中央戏剧学院正式开办,1950年4月2日,正式召开了中央戏剧学院成立大会,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欧阳予倩、曹禺、张庚、光未然、沙可夫、李伯钊、金山、徐晓钟、王永德、刘国富曾担任学院领导。现任党委书记刘立滨,院长徐翔。
中央戏剧学院教学科研机构设有:表演系、导演系、舞台美术系、戏剧文学系、音乐剧系、京剧系、歌剧系、戏剧管理系、电影电视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中心、戏剧艺术研究所、学报社、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等。本专科专业设置有:表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表演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院拥有国内唯一的戏剧影视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唯一的表演专业领域国家级教学团队、唯一的导演专业领域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唯一的音乐剧表演教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院具有戏剧与影视学和艺术学理论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学院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中央戏剧学院坚持现实主义美学原则,继承中华民族美学传统,博采众长,厚基础、重实践,秉承“求真、创造、至美”的校训,致力于为国家乃至世界培养戏剧影视艺术精英人才。学院的毕业生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已成为闻名中外的艺术家、学者、教授和作家,他们多次荣获国家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戏剧梅花奖,振兴话剧奖;电影金鸡奖、百花奖;电视金鹰奖、飞天奖以及国际电影大奖如金熊奖、金狮奖、金拐棍奖、金马奖、奥斯卡奖提名等,为中国戏剧影视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中央戏剧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东城校区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昌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60亩。面向未来,中央戏剧学院将牢牢把握高等教育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拓宽办学思路,加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加强学科建设和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开展世界戏剧教育的多边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学院的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办学质量,努力使中央戏剧学院全面进入特色鲜明和世界一流的艺术院校行列。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央戏剧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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