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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本专科招生章程(2)

2013-05-03 13:43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二条 获得学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有关文件要求及学校特殊类型招生章程规定的政策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 除教育部、各省(区、市)有关文件要求以外,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本科专业学费为4600元/学年,专科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贷、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十八条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登录学校本专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0009

  咨询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传    真:025-83245186

  网    址:

  第二十条 江苏省等实行新课改的省(区、市)除执行本章程外,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委托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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