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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3)

2013-05-02 16:36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十七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院校。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合格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报志愿为第一顺位),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投档线10分者,如果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录取,并在其投档分基础上加20分确定专业。对于自主选拔录取先于重点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之一,但要求考生必须报满允许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且所报专业志愿不能相同。对于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则上安排至其特长方向专业。此条所优惠的分数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计算,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依据教育部规定,上述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只适用于重点本科批次,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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