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云南省教育厅4月23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教育照顾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加分标准为:获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给予20分的加分投档照顾;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给予15分的加分投档照顾;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给予10分的加分投档照顾。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www.zzredu.com"、"郑州教育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郑州教育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