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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3)

2013-04-24 16:21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2、高中阶段在信息技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的,奖励3000元/人;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应届生,奖励3000元/人。

  3、浙江省文理科第一批的考生,专业一志愿录取且在专业内排名列前百分之三的(以高考总分排序),奖励3000元/人。

  满足多项条件者,按所获最高奖项发放。具体实施细则参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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