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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理程序(2)

2013-03-05 18:0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根据公布的推荐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限额选拔出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并在校园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公示后的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后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再集中公示。


  3.考生参加高等学校组织的保送生测试时,所填写的毕业中学等信息须与《报考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省招办在审核确认时,不予确认。


  4. 河北省于2013年4月20日前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备案手续。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等学校。


  5. 各有关高校须于2013年4月20日前,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见附件2),将本校已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拟在河北省录取的保送生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6.接收保送生的院校须在我省高考本科一批录取开始前,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河北省调入相应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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