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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美术学院招生简章(2)

2013-02-04 15:12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八条往年在我校招生专业考试中舞弊的考生,2013年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无效。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我校的四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美术理论类,以下简称“校考”)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考生是否需要通过生源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按该省文件要求决定。我校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2013年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

  评分办法、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专业考试各科满分100分。由我校专业教师组成阅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阅卷。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5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2013年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zjc.hifa.edu.cn/),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需要,考生在高考时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5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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