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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2013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省外)

2013-01-31 18:44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四川大学 2013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省外)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 报考要求

  1.符合教育部规定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3.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 四川大学2013年艺术类省外校考信息采集系统 完善个人信息,各省如有报名要求请遵照各省的要求执行。

  4.本简章适用于四川省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

  二、 招生计划

  我校将根据专业考试结果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三、 招生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动画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声乐表演)、舞蹈表演

  四、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

  1.艺术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在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必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要求 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 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b.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舞蹈表演、 音乐学(声乐表演) 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c.广播电视编导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轻纺与食品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服装设计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省份:重庆、湖北、安徽、江苏、新疆、河南、浙江、湖南、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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