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 2013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省外)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 报考要求
1.符合教育部规定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3.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 四川大学2013年艺术类省外校考信息采集系统 完善个人信息,各省如有报名要求请遵照各省的要求执行。
4.本简章适用于四川省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
二、 招生计划
我校将根据专业考试结果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三、 招生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动画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声乐表演)、舞蹈表演
四、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
1.艺术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在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必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要求 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 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b.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舞蹈表演、 音乐学(声乐表演) 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c.广播电视编导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轻纺与食品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服装设计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省份:重庆、湖北、安徽、江苏、新疆、河南、浙江、湖南、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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