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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2013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规定(2)

2013-01-31 13:14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二)体育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具体工作要求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细则》(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执行。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两大项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

  (1)100米跑

  (2)绕杆跑

  (3)立定跳远

  (4)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为: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男)、体操、艺术体操(女)、武术、游泳、乒乓球。考生可按本人专长从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

  参加田径专项技术考试的考生在下列单项中选择一项进行测试: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栏高1.00米、栏距8.90米)、100米栏(女: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男:7.26Kg、女:4Kg)、铁饼(男:2Kg、女:1Kg)、标枪(男:800g、女:600g)、撑杆跳高(男)。

  2、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的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

  3、考试地点与时间

  专业考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专业考试时间:4月13日进行,考生须按《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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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面试

  凡报考体育专业考生均须面试。面试内容:身高、视力、仪表(五官、体形)、协调性、柔韧性;面试时间:体育专业考试当天。

  报考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均不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和面试,但须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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