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

关于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十二项说明(8)

2012-12-30 15:19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12、如何推进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意见的落实工作?

  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市政府办公厅在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强调该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落实。

  由市流管办、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参加,抓紧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市教委牵头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实施办法。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负责协调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和各省市招生考试部门。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应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及时公布随迁子女在京参加中考、高考的报名和考试录取的具体办法及办理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等相关信息;人力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职责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从事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要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的登记和管理系统并提供相应证明;新闻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营造本市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广告咨询:QQ:721800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