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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十二项说明(7)

2012-12-30 15:19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10.按照过渡期方案,北京市对随迁子女家长的条件和学生的教育条件做出了相应的年限规定,制定年限条件的考虑是什么?

  一是关于学生教育年限的规定。主要考虑本市初中和高中阶段教育均为3年,应当为接受完整的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的随迁子女提供选择在京参加升学考试机会。

  二是关于可以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的随迁子女家长社保和职业年限的规定。基于随迁子女3年教育年限的规定,确定了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的学生家长应当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和在京连续3年有合法稳定职业,3年的年限要求与学生教育年限对应。

  三是关于可以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的随迁子女家长社保和职业年限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取得北京市高中阶段学籍,3年后可以参加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相应地,对家长参加社保和稳定职业的年限就从3年延长至6年。

  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调整的出发点是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升学考试服务,需要严格对家长的社保和职业的年限要求,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高考移民”,扰乱教育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11、本市其他高等教育学习方式有哪些?

  凡随迁子女愿意继续在京学习的,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高等教育、开放大学等考试录取,接受高等教育。

  目前北京地区有国家开放大学和北京开放大学两所新型高校,上海也成立了上海开放大学,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实施远程开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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