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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9)

2012-12-27 19:38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七、  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八、  其它

  1.由于中央美术学院培养费用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2.中央美术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3.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九、  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人才培养,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我院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5名(民考民)本科生,学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同上,此类考生只可在成都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十、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此类考生只可在北京或广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837212)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  邮编:361003    电话:0592-5703107)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电话:00853-3969334)
  香港考试局   (电话:00852-2328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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