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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2)

2012-12-20 11:29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五、测试安排

  1、学科基础测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上午9:00-12:00

  测试地点由考生在报名系统公布的考点就近选择,具体安排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公告。

  2、综合面试时间:2013年3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六、收费办法

  初审通过后,考生按报名系统要求,及时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00元/人,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

  七、录取政策

  我校根据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优秀考生。

  1、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1)投档条件: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规定的自主选拔批次填报我校及相应学科门类所对应的专业(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A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未按要求报考视作自动放弃同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资格。

  ①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投档进校。

  ②江苏省: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江苏省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上,即可投档进校。

  ③海南省: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海南省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即可投档进校。

  ④其他省(市、自治区):高考投档成绩高于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及以上,即可投档进校。

  若同济大学在某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批次的投档分数线低于上述②-④项规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所要达到的分数时,则自主选拔录取对象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在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投档进校。

  2)专业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必须填报我校相应学科门类所对应的专业,未按要求报考视作自动放弃同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资格。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者,以高考投档成绩加上10分的附加分与普通考生合并后在相应学科门类所对应专业进行统一的专业录取;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者,以高考投档成绩与普通考生合并后在相应学科门类所对应专业进行统一的专业录取。

  2、优秀考生

  优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投档进校即以高考投档成绩加上5分的附加分与普通考生合并后参加统一的学校录取。

  八、领导机构

  同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九、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优秀考生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按有关要求将自主选拔对象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高招办和教育部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21-65982643、65983643

  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983358

  十一、本简章以教育部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解释权归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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