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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新百年计划”实施办法(2)

2012-11-16 09:26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3、优惠政策

  清华大学将对“领军计划”学生开展综合评价,从学生的学业成绩、高中阶段的综合表现、参加清华大学综合面试成绩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及最终认定。认定的学生将享受高考总分最高降60分录取以及至多30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选专业的优惠政策只有当学生高考分数达到清华大学在本省录取分数线时有效)。

  4、后续培养

  清华大学将在后续培养阶段重点关注通过本计划入学的学生,匹配多样化的教育资源,重点锻炼团队协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等能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情怀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学生骨干培养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暑期赴东、西部省份和港澳台地区考察、选修单独开设的领导力课程等。

  (2)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

  (3)通过双向选择,为每位学生配备“双导师”,即一名所在院系专业老师辅导课程学习,一名所在院系毕业的成功校友指导个人发展。

  (4)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社团组织和公益志愿等活动及锻炼。

  (5)提前入校接受培训。接受思想教育,感受清华文化,熟悉校园环境,做好在大学班集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准备。

  5、实施程序

  (1)2012年11月19日起,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的中学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并在11月2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在2012年12月7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3)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综合面试。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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