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满足我校各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额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各项目根据运动队需要和考生水平确定录取人数,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招生项目
男篮、女篮、男排、女足、田径、网球等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其中田径只招收短跑、跨栏、中长跑、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等子项。如果教育部调整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1、球类项目(包括男篮、女篮、男排、女足)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田径项目原则上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须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3、网球项目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在省级网球比赛中获得过个人前六名(含双打)。
4、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四、报名及初选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和相关证明后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2、考生于2012年12月5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将《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和获奖名次证书(比赛秩序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字样)邮寄到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无论考生最终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我校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申请者的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并确定测试入围名单。
4、考生请于2012年12月14日后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选结果,并在网上缴纳测试费(12月20日截止缴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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