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4日讯(记者 张以瑾)从只有3名工作人员的处室,到拥有4个处室、18名正式编制人员,并由副市长领衔,20个相关部门参与的督导委员会,天津市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记者今天在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天津市通过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打破了“教育部门管教育督导”的传统模式,开创了教育督导全覆盖,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新局面。
在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天津市教委负责人用“1+2+4+4”概括天津教育督导管理新体制:“1”是指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全市教育督导工作;“2”是指督导委员会下的两个系统,即日常管理系统和评估专家系统;第一个“4”是指下设的4个职能处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区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教育督导工作;第二个“4”是指总督学聘任4名首席督学,分别负责对上述四个方面的教育督导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据介绍,天津在建立教育管、办、评分离新机制的同时,着力推进督导全覆盖,建立由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组成的教育督导整体工作格局,并出台了相应的督导评估标准。目前,各项督导工作陆续开展,在强化区县政府教育职责、转变区县教育管理方式以及提升基层学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显著成效。
《中国教育报》2012年7月25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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