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窗抛物易酿“飞来横祸”
交警:妨碍他人安全行车将被罚款
□记者赵烨
□编者按
从车窗往外抛弃废物、开车打手机、开车吃东西、变道不打转向灯、抢黄灯、开车不系安全带、中国式过马路……这些交通陋习在生活中屡见不鲜,也埋藏着很大的交通隐患。避免交通事故发生,需要广大市民自觉提高安全意识,从减少交通陋习做起,从自身做起。
本报记者近日走上街头,调查安阳市民出行中存在的不良交通行为。在看过报道后,假如您发现自己也存在某些不良习惯,为了家庭幸福和大家的幸福,请自觉纠正吧;如果您对不文明行车有话要说,请拨打本报热线3200999或登录河南法制报豫北新闻新浪官方微博参与讨论。
调查:部分市民曾遭遇隔窗抛物
“有一次,我正在快车道上正常行驶,一张广告纸突然迎面飞来贴在挡风玻璃上。”市民李先生称,去年12月份的一天中午,他从西向东行驶在解放大道上,突然,一张纸飘过来挡住视线,他只好紧急停车。
李先生说,当时正值交通高峰期,来往车辆和行人特别多,在那种情形下,担心撞到前方物体的他选择了急踩刹车。但与此同时,也险些酿成追尾,停车后,李先生后面的车辆猛按喇叭,有的还摇下窗户对其进行喊话发泄不满。
除了纸屑、塑料袋这类较轻的物体,还有人向车窗外抛撒饮料瓶、果皮等废弃物。“行驶中,有时会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以为是轮胎爆了,下车查看才知道原来是轧到了丢弃的瓶子。”市民王女士说,有时为了避免轧到道路上滚落的废弃物会绕道而行或猛踩刹车,但十分惊险。
采访中不乏有像李先生和王女士遭遇的市民,他们纷纷向记者表示,希望通过报道呼吁人们减少隔窗抛物的陋习,给自己也给别人减少安全隐患。
环卫工人:清扫难度大且威胁生命安全
隔窗抛物不仅会给交通带来影响,还给环卫工人的清理工作带来困难。每天都有数千名环卫工人忙碌在安阳市区的各条道路上,穿梭于急速行驶的车流之中,冒着生命危险清扫道路,其中捡拾隔窗抛出的垃圾成为一项繁重且高风险的任务。
“经常能看到有人从车窗往外抛弃废物。”采访时,在彰德路清扫的一名环卫工人无奈地说,每天早上5时开始清扫路面,大概要花费2个多小时,但每当早高峰过去后,本来扫得干干净净的路面上又会零星散落一些烟头、纸屑、塑料瓶等垃圾。
该环卫工人称,有的司机直接把烟头或口香糖等扔进绿化带里,无疑增大了清理的难度,还有从车里“飞”出来的各种纸屑和塑料袋,风一吹到处跑,很难清扫干净,有时追着跑还会遭到司机的白眼。
“城市干净了,我们才能生活得更好。”市民赵女士称,以前她也向车外扔过垃圾,但看见环卫工人的辛苦后就不再隔窗抛物了,她希望大家都能体谅环卫工人的付出,共同维护安阳的城市洁净。
交警部门:隔窗抛物是违法行为
“随手把吃喝后剩下的废弃物抛出车窗外,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安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刘全锁称,隔窗抛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质地坚硬的物品,万一砸到其他车辆和行人后果很严重,如果其他驾驶员为躲避而变换车道或急踩刹车,可能会造成连环车祸。
刘全锁介绍,从车内往外乱扔的物品五花八门,主要原因是司机或乘客为保持车内整洁而随手抛出窗外,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不文明行为会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抛物,对后面的车辆和驾驶人来说,就是不定时炸弹,轻则致使车辆受损,重则车毁人亡。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车时不得有妨碍他人安全行车行为。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将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将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如在高速公路上、城市快速路或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上向车外抛撒物品,可处200元罚款。
如果因隔窗抛物而发生交通事故,抛撒物品的当事人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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