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昨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严格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录取原则、办法、步骤和相关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严禁任何违规操作行为;必须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中学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放宽录取条件、降低录取分数;严禁各学校擅自招收择校生、借读生。
对擅自招收的择校生、借读生,将不予注册高中学籍,不允许在本市报名参加学考、高考,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学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普通高中学校及涉招人员,在教育系统内部通报批评,同时对违反规定而引发的一切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
中考招生必须做到阳光、透明,各学校必须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划线;统一录取;统一审批;统一公布录取信息;统一办理高中学籍。
招生过程中,各涉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各涉招人员严禁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或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必须严格遵循廉洁从政的相关要求。
对于招生工作如有投诉建议,可拨打电话:8810404、8810405。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www.zzredu.com"、"郑州教育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郑州教育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