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芜湖市市区普高音乐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
统一考试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营造更为活跃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我市音乐界各类优秀的师资资源,努力探索普通高中多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高办学特色和办学质量,多渠道、多层面为高校培养和输送合格人才,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今年我市将对所有报考市区普高音乐特长生的考生,进行音乐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为确保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试方案如下:
一、考试对象:
应、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且志愿报考普高音乐特长生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佳;
2.具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演唱、演奏水平,有发展潜力;
3.报考舞蹈专业的学生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65米。
三、考试类别:
1.声乐(民族、美声);
2.器乐(管乐、弦乐、民乐、键盘);
3.舞蹈(民族、古典、芭蕾、现代)。
所有考生只能报考声乐、器乐、舞蹈三个类别中的一类,不得兼报。
四、专业测试项目及分值(满分100分):
1.测试项目:特长考核+音乐素质测试。
2.具体考核方法:
A.特长考核(满分70分):
(1)声乐类(70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限时5分钟,自备伴奏带(CD)或清唱。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器乐类(70分):演奏自选乐曲一首,限时5分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3)舞蹈类(70分):基本功展示(前桥、后桥、大跳、小跳、平转等)、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限时5分钟,练功服、音乐伴奏(CD)自备。评委可根据考生情况,指定表演内容。
B.音乐素质测试(满分30分):
(1)音高模唱(10分);
(2)节奏模唱(10分);
(3)旋律模唱(10分);
备注:在特长考核中,评委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五、成绩评定:
由市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办公室抽调专家评分。
六、成绩呈现:
根据报考人数及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将全部考生成绩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成绩合格者取得报考普高音乐特长生资格。对于有特殊要求、需另行组织音乐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的学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还须根据招生学校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市区普高音乐特长生专业课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报名参加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的音乐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该校音乐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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