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录取时段
1、7月30日前,全区各盟市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同时上报普通高中未录取考生成绩信息,此数据将用于2015年全区五年制高职(3+2)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
2、8月2-6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全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工作。凡未参加统一网上报名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五年制高职(3+2)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工作。
3、8月7日开始,各盟市下载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数据,并组织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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