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查
(一)7月3日-4日,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登记复查或直接在珠海市招生考试网(http://www.zheec.net)上申请,社青类考生也可到市招生办登记, 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卷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复查结果如有更改,由市、区招生考试部门通知有关学校和考生。复查结果无误的,不另行通知。
(三)复查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错分等项目,不涉及对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自于互联网,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站长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